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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2人公告

作者:苏文 来源: 日期:2023/3/13 10:28:14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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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为加强学校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专业课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wzf.gov.cn)、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http://www.njxwzz.com/)网站发布。

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岗位信息表》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3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331日后出生)。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3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331日后出生)。

3)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且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学科教育教学或相关专业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331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331日。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登录http://www.njxwzz.com:8020/报名。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368:00315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315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补充材料。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368:00316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368:0031617:00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368:0031617:3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站、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发布。

5.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笔试前2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331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30分(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70分,总分合计100分。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需提交原件(留存)。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在玄武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综合答辩、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答辩、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20%30%5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81日前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报考或办理聘用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档案涂改造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 025-85286705

2.监督电话: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4550138

附件: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

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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