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2019年招聘新教师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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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南京市浦口区2019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8﹞77号)规定,现就浦口区2019年新教师公开招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详见附件:南京市浦口区2019年新教师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3月15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原件及体检费(现金),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原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内科楼一楼)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时需交就业协议原件。
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原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上河街166号。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3日请注意饮食,不吃高脂肪、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晚上8时后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8至12小时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期间,请及时告知体检医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当日宜着宽松衣物,以便检查。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体检纪律,禁止亲友陪同,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后交工作人员保管。
4.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电话:025-58182729)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自理。
5.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标准320元∕人(现金),由考生自理。
未能入围体检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近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603室领取就业推荐表原件。
联系电话:025-58182729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1日
非工作时间咨询电话:15951855116,刘老师(可直接拨打或加微信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