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2018年补充招聘新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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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事招公告核﹝2018﹞37号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以及《南京市溧水区中小学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经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溧水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26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溧水区政府网(www.njls.gov.cn)、溧水教育信息网(www.njlsedu.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溧水区2018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参加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笔试合格线为各学科笔试卷面总分的50%)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8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2013至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人教科(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12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所报岗位(学科)需与笔试考试的类别、学科一致。
(2)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凭身份证、笔试成绩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往届师范类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笔试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报名;应届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凭身份证、笔试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往届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笔试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报名。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校验)并提交复印件。
(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南京市溧水区2018年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打印纸质稿上交)、《南京市溧水区2018年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请用U盘交电子稿),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已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
(4)此前已参加过2018年溧水区新教师招聘报名未入围的考生均需重新报名登记(可不提供笔试成绩证明)。
(5)符合招聘条件第2条且毕业证书未注明系师范类的考生需提供毕业院校的相关证明。
(二)面试
面试由溧水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统一组织。
1.面试人选根据达到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学科)招聘数的1:3确定。因放弃等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可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员登记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17:00。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8年6月22日在溧水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采取说课(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或技能测试(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形式进行。说课、技能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溧水区政府网、溧水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说明
(一)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被聘用的新教师,于2018年8月到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办理报到手续。
(三)根据溧委发〔2015〕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需求教师学校,所有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行选择用人单位。
(四)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本公告由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57213271 (溧水区教育局人教科)
监督电话:025-57227317 (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
附件1、南京市溧水区2018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溧水区2018年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请下载打印纸质稿上交).doc
附件3、南京市溧水区2018年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请用U盘交电子稿).xls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9日
非工作时间咨询电话:15951855116,刘老师(可直接拨打或加微信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