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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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为加强江北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编制内教师,江北新区葛塘街道所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园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网(http://njna.nanjing.gov.cn/index.html)、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学科﹚、数量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和《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3》(附件3,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3》)。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1或2。
1、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
(2)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
(3)2021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2021届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江北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学科(专业)要求。
2、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历(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一致,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荣获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31日后出生)。
(三)报考《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3》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目前受聘于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岗位,具有3年及以上园长或分管教学副园长工作经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31日后出生)。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信息表2》、《岗位信息表3》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月12日8:00至1月16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月16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等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2021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0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及聘用合同;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还需上传有关学科称号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报考学科专业需要师范类的,所提交的材料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高校出具的证明等)。
⑤报考《需求信息表3》中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园长或分管教学副园长的任职证明材料、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近3年社保缴费凭证及学校聘用合同(须和园长(副园长)的任职时间一致)。
⑥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12日10:00—1月17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已在其他区缴纳过报名费者,不需重复缴费。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月13日8:00—1月18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月20日9:00至1月20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有关要求:
(1)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者,符合江北新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江北新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4);兼报江北新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
(3)报考幼儿园、高中学段学科须报考到具体学校,其它岗位采取合并招聘方式,报名只到学段,不到具体单位。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学科不可兼报。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江北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与2021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30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3)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1年1月27日8:00至1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1年2月4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新进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1年度内有效。
以上安排将根据疫情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有调整,将在南京教育局官网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月4日前后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上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在江北新区参加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江北新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携带笔试成绩单、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报名结束后,在参加面试报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本次招聘岗位(学科)需求数的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办法:面试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综合考核的形式,美术及学前教育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与其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5705、025-68553451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1.xlsx
附件2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2.xlsx
附件3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3.xls
附件4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xlsx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