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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模拟题六套

作者:苏文 来源: 日期:2016/7/16 15:30:18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公共基础模拟题一

  1.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 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l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 的行为属于抢夺
  C.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
  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110元面值的美元,以10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 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2.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
  B.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
  C.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
  D.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3.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单位谋取利益。随后,该单位的经理送给甲一张购物卡,并告知其购物卡的价值为2万元、使用期限为1个月。甲收下购物卡后忘记使用,导致购物卡过期作废,卡内的2万元被退回到原单位。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既遂)罪
  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未遂)罪
  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预备)罪


 4.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
  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
  C.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
  D.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1.答案及解析:C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 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与诈骗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本题ABCD四个选项中甲的行为都属于盗窃。选项A,乙的女儿只有5岁,是无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同意让 甲搬走彩电的行为能力,因此甲的行为仍是盗窃。选项D趁乙不注意,应认定为秘密窃取,不是诈骗而是盗窃。故AD都不应选。盗窃罪与抢夺罪区别的关键 在于,一个是秘密窃取,一个是趁人不备、公开夺取,选项B中,甲秘密窃取金项链在先,后被发现后挣脱逃走,不属于趁人不备、公开夺取,因此应 定盗窃罪而不是抢夺罪。故B不应入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
  2.答案及解析:C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 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由此, 在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时,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A项错误。而B 中的武装叛乱、暴乱罪,也可能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因而对其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的说法,错误,另根据《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D项中律师面临义务冲突(辩护 义务与维护他人隐私权义务),应当衡量利益轻重,不必然构成紧急避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3.答案及解析:B 根据《刑法》第385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首先可 以肯定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单位谋取利益后,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受贿既遂,其次甲未能利用这一财物致其失效,属于犯罪后对赃物的 处置,不影响犯罪的既遂。
  4.答案及解析:D A项中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应属于类推解释。故A不正确。将故意杀人罪中的解释为精神正常的 显然缩小了此处人的外延,属于缩小解释。B项说法错误。我国现行刑法明文禁止类推解释,另外变造货币是独立罪名,无须类推解释。C项说法错误,故本题 应选D

 公共基础模拟题二

 

 1.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2.下列哪一种情形应当由军事法院管辖?
  A.现役军人邝某涉嫌与某企业职工何某共同窃取国家军事秘密

       B.发现现役军人石某入伍前犯有故意伤害罪未处理

  C.退役军人李某回到家乡后被发现曾在服役期间犯有盗窃罪未处理

  D.到部队看望朋友的张某在部队营区内盗窃
 3.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无效
  B.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有效
  C.取得的证据有效,但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
  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

 4.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区别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介入诉讼的时间不同
  B.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C.是否出席法庭不同
  D.承担的刑事诉讼职能不同
 5.下列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A.韩某杀人案,证明被告人到过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 

  B.马某盗窃案,被害人陈某关于犯罪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害的陈述 

  C.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

  D.吴某投毒案,证明被告人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1.答案及解析:C
  考点: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第5款的内容可见,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在法院审判阶段,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最高院的司法解释176条进一步作了解释,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己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表面看来,BC都有可能是对的。但仔细推敲起来,C才是正确的。因为,本案中已经明确交代,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根据刑诉15条规定的精神,这时法院就无需进行审理,也无需查明案件事实和认定证据材料,确认被告人罪之有无的问题也就更谈不上了,因此只能撤销案件。

        评论:有一定难度。表面看来比较简单,但该题目设置了一个陷阱,即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考生要注意开庭前这一个关键点。

  

 2.答案及解析:A

  考点:军事法院管辖的范围
  详解:高法解释第20条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显然A是符合该规定的。高法解释第21条规定,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B属于(三)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题中并没有交代他在服役期内是否犯有其他罪行,需要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这种情况下,笔者主张视为没有其他罪行;C属于(四)的情形,注意的是,题目中明确指出犯的罪行是盗窃,显然不是军人违反职责罪;D属于(一)的情形。
  评论:难度适中,该题目尤其要注意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这也是判断军事法院管辖的一个重要标准。
  答案及解析:D
 

 3.考点:侦查人员申请回避的法律后果
  详解:刑诉法对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及侦查人员申请回避的后果,分别作了规定:刑诉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诉法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此,高检规则30条进一步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显然,本案中,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自行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属于刑诉法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根据高检规则30条的规定,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因此,D是正确的。
  评论:难度适中,关键注意高检规则30条的内容。
 

 4.答案及解析:D
  考点: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详解:该题目笼统的考察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并没有区分公诉还是自诉。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概括的讲,两者的介入时间并没有差别。根据刑诉法40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刑诉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由此可见,两者都是: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介入;自诉案件随时介入。因此,A是不正确的;其次,关于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问题,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差别待遇。刑诉法32条、41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第32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第41条: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32条的规定执行。高法解释33条,对辩护人的范围作了进一步限制性规定,同时该解释的第47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因此,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是相同的,B显然不正确。


  第三,关于辩护人与代理人是否出席法庭是否不同的问题。答案是非常明确的,两者都有权出庭,参加法庭调查与辩论等等。比如刑诉法第155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因此C是不正确的。两者承担的诉讼职能的差异则是根本性的差异:刑诉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高法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D是正确的。
  评论:难度适中。本题目理论性比较强,考察辩护与代理的差异与共性问题。
  

5.答案及解析:C
  考点: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
  详解: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即犯罪人+犯罪行为。所谓证明关系的不同,是指某一证据是不是可以单独地、直接的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它的含义是指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的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所实施的。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结合本题目,韩某杀人案,证明被告人到过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并不能单独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A属于间接证据;马某盗窃案,被害人陈某关于犯罪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害的陈述,由于该陈述只涉及到犯罪的危害后果(犯罪行为),并没有指出谁是犯罪人,因此,只揭示了部分案件事实,并没有揭示主要犯罪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D中的吴某投毒案,证明被告人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该结论也只能证明被告人到过现场,并不能证明他曾经投过毒,因此也是间接证据。C中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该录像揭示了案件的主要事实,即有犯罪人也有犯罪后果(也即犯罪行为),因此属于直接证据。


 公共基础模拟题三

 1.“哲学”一词源自古希腊。根据词源学考证,在古希腊文里,哲学之义是“爱智慧”。哲学是(  )
  A.世界观的理论体系                       
B.科学之大全

  C.关于自然、社会、思维发展所有规律的科学  D.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出发点是(  )

  A.从思维出发    B.从实践出发
  C.从统一性出发  D.从物质出发
 3.爱因斯坦说:“哲学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之母。”这说明(  )
  A.哲学是“科学之科学”

  B.哲学对自然科学的研究有指导意义
  C.哲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
  D.哲学的基础是对自然科学的概括
 4.恩格斯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的重要方面是(  )
  A.思维对存在的能动作用问题
  B.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
  C.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问题
  D.思维能否正确反映存在的问题
 5.人们常说“心想事成”,这一观点在哲学上是(  )
  A.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B.唯心主义的观点
  C.能动反映论的观点
  D.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  

  1.【答案】A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对所有哲学共同的特点的认定。此题问的是哲学的特点是什么,而不是问某种哲学的特点是什么,也不是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是什么。四个选项中的三个就是从这两个方面来设置干扰。命题D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但不是所有哲学都有的特点,所以不选。命题B属于旧哲学的特点,不是所有哲学共有的特点。命题C是错误的,哲学只是研究最一般的规律而不是所有规律。命题A是所有哲学共有的特点,所有的哲学都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所以本题选A。


  2.【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显着的特征实践性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出发去解决哲学基本问题,扬弃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提出了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实践概念。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突出的特点和出发点。


  3.【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命题A语义不清,“科学之科学”的含义可以是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来理解二者的关系,所以不对。命题C认为哲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基础的语义不清,是理论基础还是事实基础,无论哪一个都存在严重的歧义。命题D认为哲学的基础是对自然科学的概括,这也不全面,因为哲学是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知识的概括和总结,不能单单说成是对自然科学的概括。在本题中,符合题意要求的是命题B,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所以对科学的研究有指导意义。


  4.【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两方面内容及其地位的理解。回答此题必须把握三个层面的问题,即什么是哲学基本问题,哲学基本问题包括哪些内容,哲学基本问题各方面内容的地位如何。恩格斯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的重要方面,是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所以答案是B。


  5.【答案】B
  【解题思路】该题是对唯心主义具体观点的辨认。“心想事成”是人们的日常说法,是说人要善于多思考问题,有其合理性。但将这个说法上升到哲学去认识,“心想”是人们的主观活动,“事成”则是客观事物本身的存在及运动过程,“心想事成”,就是说只要“想”就能直接把想的东西变成现实,这在哲学上是典型的精神决定物质的唯心主义观点。所以B项是正确选项。


 公共基础模拟题四

1.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法定原则,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相适应原则, 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和承担的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A.2处填写罪刑4处填写罪行
  B.3处填写罪刑3处填写罪行
  C.4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
  D.3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
 2.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3.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但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B.行政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D.经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施的盗窃电力的行为,可以成立单位犯罪,但不对单位判处罚金,只处罚作出该决定的单位领导和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的责任人员

 4.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下列关于如何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刑事优先,应当先执行罚金
  B.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按比例执行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D.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减免罚金
 5.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1.答案及解析:D 详解:将此题作为填空题来做,不要提前看答案。依次填充的词语是:罪刑、罪刑、罪刑、罪行、刑事责任、罪行。


  2.答案及解析:A 详解:根据《刑法》第六条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任何人(享有外交和特权和豁免权的除外)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题中商人在我国犯重婚罪,当然适用我国刑法。


  3.答案及解析:D详解:D选项说法错误:基于单位犯罪的法定性,刑法264条的盗窃罪并未将单位列为犯罪主体,因此单位不能构成盗窃罪。经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施的盗窃电力的行为,是盗窃罪的普通共同犯罪行为。


  4.答案及解析:B  详解:《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字面内容。体现了被害人受偿优先的立法态度。


  5. 答案及解析:A 详解:A选项正确:根据最高院1998年第8号司法解释,亲友送犯罪人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B选项错误:共同犯罪人成立自首,必须如实交代自己和同 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C选项错误:甲揭发乙的共同犯罪以外的诈骗罪,属于立功。D选项错误:成立自首,必须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逃避司法追究的不 能构成自首

 

公共基础模拟题五

1.甲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甲得知乙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乙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乙使用。乙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B.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非法出租枪支罪并罚

  C.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D.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抢劫罪并罚
 2.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两人潜入博物馆同时向丙各开一枪,甲击中丙身边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文物,造成文物毁损的严重后果;乙未击中任何对象。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成立故意毁损文物罪,因为毁损文物的结果是甲故意开枪的行为造成的
  B.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损毁文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D.甲的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成立牵连犯
 3.甲晚上潜入一古寺,将寺内古墓室中有珍贵文物编号的金佛的头用钢锯锯下,销赃后获赃款10万元。对甲应以什么罪追究刑事责任?
  A.故意损毁文物罪
  B.倒卖文物罪
  C.盗窃罪
  D.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4.根据刑法第20条前两款的规定, 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 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防卫的,属于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 ;关于 的罪过形式,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 不是独立罪名,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确定罪名,对于 ,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A.2处填写正当防卫5处填写防卫过当1处填写假想防卫
  B.2处填写正当防卫4处填写防卫过当1处填写假想防卫
  C.3处填写正当防卫5处填写防卫过当
  D.3处填写正当防卫4处填写防卫过当1处填写假想防卫
 5.1997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
  A.一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
  B.一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
  C.两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
  D.两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

 

   1.答案及解析:C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故甲构成本罪而不构成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 如果行为人明知租用、借用枪支的人是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租用、借用枪支,却仍然出租或者出借,则成为租用、借用枪支人所实施犯罪的共犯,应当按照共同犯罪 的规定予以处罚。甲后来的行为应定抢劫罪,故选C.


  2.答案及解析:B 甲、乙二人有共同的杀人故意,亦有共同的杀人行为,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打击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应在故意内容与客观行为相统一的范围内认定犯罪。因此,对甲只能以故意杀人未遂论处。


  3.答案及解析:C 对盗窃珍贵文物的,如果仅属窃取,应定盗窃罪;在盗窃过程中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可以按盗窃罪或者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中的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墓葬,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应以盗窃罪论处。故选C.


  4.答案及解析:B 根据刑法第20条前两款的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防卫的,属于事后防卫。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 式,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确定罪名,;对于防卫过当,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答案及解析:B 单行刑法是指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目前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1229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一个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具体条文的修改, 不属于单行刑法,目前共有5个修正案,分别颁布于1999122520018312001122920021228 2005228

 

公共基础模拟六

 1.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 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 法是正确的?
  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2.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
  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3.孙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孙某在劳动时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对孙某应当如何处理?
  A.其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B.其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年期满后执行死刑
  C.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D.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4.行为人在实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时,其罪过:
  A.只能是故意
  B.只能是过失
  C.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D.只能是间接故意
 5.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
  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1.答案及解析:C 朱某对其子之死具有过于自信的过失。


 2.答案及解析:A 由于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罪为条件,故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 犯新罪的,以及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都不成立累犯。故选AD属于特殊累犯。


 3.答案及解析:C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孙某在死缓执行期间有过失犯罪,但无故意犯罪,故选C.


 4.答案及解析:C 刑法理论一般将不作为犯罪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纯正不作为犯或真正不作为犯,即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二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或不真正不作为犯, 即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其罪过可以是故意或者过失,如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犯的罪过为故意,过失致人死亡罪不作为犯的罪过为过失。


 5.答案及解析:C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 应作为刑法的渊源。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序必须具 有合理性: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将轻微危害行为当做犯罪处理;处罚程度必须适应现阶段一般人的价值观念。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 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故选C.